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15:00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1.抚州市各县区检察院报废车辆5辆整体拍卖;起拍价:13700元;2.抚州市各县区检察院公务用车3辆,详见《拍卖图录》。1号标的报废车辆保证金10000元,2号标的竞买保证金:5000元/辆。
二、报名须知:报废车需具有:①、《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②、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拆解且在移交之日起五日内拆解完成,并提供车辆拆解相片及报废单;③、拖运、拆解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三、报名方式:即日起标的物停放地展示并电话预约看样,报名请持身份证及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3份(只接受竞拍人账户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11月13日16:30时止,集中报名时间11月13日09:00至16:30止,报名地点: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交易中心423室。
四、保证金交纳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其一):
①、账号:151120091920009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②、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③、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联系方式:抚州市背山路3号;13970482066黄。
监督电话:0794—8621299 。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规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认可报名条件的企业法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举牌应价。
三、鉴于二手车一车一况的特性,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察看拟拍车辆的外观、新旧程度,零部件性能、违章、权证状况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也可领取钥匙试车,知悉拍卖成交后车辆需要支付的车辆修理、零部件补齐、车辆过户等费用,一经举牌竞价视为了解、认可该拍卖标的物并接受本规则及其他特别规定的条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委托人,拍卖人不能保证车辆隐形故障,也不承担零部件的补齐、过户费用和落户责任。
本次拍卖部分车辆为报废残值,停放时间较长且电瓶等零部件大部分缺失,委托人不能保证其完整性且不能继续使用,拍卖人已将车辆的现状、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成交后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承担的义务。一经举牌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拍卖标的物并接受本规则及其他特别规定的制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四、若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被代理人及代理人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印。
五、拍卖会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委托方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人为参加竞拍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方式、更改加价幅度等。
七、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八、拍卖标的物如有保留底价,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件,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按照《拍卖法》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师不得公布保留价金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竞买承诺书》中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行完各项义务。
十、竞买保证金退回规则:
1.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对流拍项目的参拍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流拍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对已完成竞买(租)报名、但未参加竞买(租)现场竞价活动的,其提交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按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退回办法处理;对参拍保证金多交了的金额,与未竞得人、竞得人办理退还参拍保证金时一并退还。
4.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十一、过户时间:买受人提取车辆及过户(报废)所需证件、材料起,在五日内自行办理完过户(报废)手续,并承担过户所需各项费用,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按时办理完过户(报废)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及罚金标准(100元/车/日)计算缴纳违约金(逾期天数以登记证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十二、违约责任:拍卖会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的补偿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竞得价高于原竞得价的与违约方无关,再行竞得价低于原竞得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违约方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方追偿,重新拍卖时,违约方不得参加。
十三、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场拍卖会资料及规则事项已阅,认同并无异议。
竞买人(签字及盖章):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图录
拍卖标的:
序号 |
原车主
单位 |
车牌号 |
品牌
类型 |
注册日期 |
年检至 |
交强险至 |
起拍价
(元) |
1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
赣FB168警 |
一汽牌CA7185AT5G1 |
2014.8.15 |
/ |
/ |
13700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
赣FB207警 |
一汽牌CA7185AT5G1 |
2014.8.15 |
/ |
/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
赣FB178警 |
别克牌SGM7165MTB |
2012.4.16 |
/ |
/ |
崇仁县检察院 |
赣F6161G |
雪佛兰SGM7187ATA |
2011.11.8 |
/ |
/ |
黎川县检察院 |
赣F79169 |
别克牌SGM7205ATA |
2011.12.11 |
/ |
/ |
2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
赣FB128警
自动挡 |
一汽牌CA7185AT5G1 |
2014.8.15 |
2024.8 |
2024.10.14 |
4800 |
3 |
黎川县检察院 |
赣F0H558
手动挡 |
别克牌SGM7165MTC |
2013.3.29 |
2025.3 |
|
4200 |
4 |
宜黄县检察院 |
赣F92569
自动挡 |
朗逸牌SVW7167NSD |
2012.2.1 |
|
|
3900 |
说明:
本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图录表述和车辆状况如与现场实车有出入,以现场实车为准,拍卖人进行公开展示,对上拍车辆不做任何担保,请竞拍人根据本图录领取钥匙实地看车,如有异议,在拍卖会前书面告知并谨慎举牌,成交后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竞买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于2024年11月14日15:00分由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第843期拍卖会,并承诺如下:
一、我已领取《第843期拍卖会拍卖文件》并仔细阅读,对举牌应价的标的物已察看无异议,愿意接受本文件中所有表述的条款。
二、我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三、我若在拍卖会举行前后有违背拍卖资料中的相关约定及违约反悔的,或有围标、串标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拍卖人没收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我竞买成功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日内付清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佣金收取为成交价的10%,(其中佣金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超出800元的按成交价的10%收取),成交价款交至拍卖人处,待交接完毕后三日内转至原车主单位指定账户。
五、竞买成功后本人承诺:1、在移交后五日内拆解完毕,逾期按100元/天/辆处罚,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2、依法依规进行拆解,提供车辆拆解相片或光盘及报废单,由此产生的运输、拆解费用由本人承担;3、所有车辆的蓄电池依法依规进行回收处理。
六、移交后车辆的保管、人身财产安全、运输途中的安全等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有差错和损失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承诺方:
2024年11月13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15:00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东临新区幼儿托育中心苗木一批,苗木(桂花)数量总计2325棵,起拍价:20.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2.东临新区高教园区苗木一批,苗木(桂花、樟树、石榴、红豆杉等)数量共计15195棵,起拍价:57.6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各座落位置展示(请预约看样)。
三、报名须知: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有意者请持身份证、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以上各复印3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只接受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11月13日16:30时止,集中报名时间11月13日09:00至16:30止,报名地点: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交易中心423室。
四、保证金交纳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其一):
①、账号:151120091920009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② 、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③ 、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五、联系方式:电话18679409210黄,抚州市背山路3号。
六、监督电话:0794-7825297。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须知
一、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参与竞买报名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以现场展示为准,文件所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在参与报名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多方了解,并进行专业审查,如有异议,在拍卖会举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拍卖人或委托方。
(二)竞买人在了解标的物的前提下,认可并接受拍卖文件的约定。
(三)集中办理竞买手续时间:凡有意参与竞买的请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分至下午16:30分止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423室)办理报名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下午16:30分(以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只接受竞买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凡现金进账或代为进账的视为无效)。
三、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4日15:00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本场拍卖会的增加幅度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确定并实时进行调整。
五、拍卖程序
1、竞买人入场就座(拍卖会按时举行,竞买人请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行程,逾时不候);
2、委托方代表、监拍人员、现场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4、拍卖师选读拍卖文件中重要事项并宣布竞价开始;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6、拍卖师确认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邀价;
7、拍卖师连续三次念出最高应价而无人出更高价时,拍卖师落槌表示竞买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标的物设有保留底价的,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当众告知,具体方式为委托方在竞价前将保留价密封信函递交给拍卖师,拍卖师当众拆封但不能宣读出保留价金额,当场上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金额,拍卖师做出提示,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师方可三声叫价落槌。
落槌后,成交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落槌的法律效力。
六、重要提示
(一)号牌为竞买人唯一身份证明,不得转让、出借,请竞买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拍卖会现场拍卖师以号牌确认竞价过程及成交人,如出现号牌被他人恶意使用,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及拍卖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竞拍须知:
1、买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挖起运输完毕(除不可抗力外)。
2、拍卖标的数量数据仅供参考,具有数量、种类的不确定性,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自行勘查、了解标的物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应价或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不得反悔。
3、 交付后涉及的保管、挖起、装车、运输等费用及施工人员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
1.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对流拍项目的参拍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流拍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对已完成竞买(租)报名、但未参加竞买(租)现场竞价活动的,其提交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按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退回办法处理;对参拍保证金多交了的金额,与未竞得人、竞得人办理退还参拍保证金时一并退还。
4.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八、拍卖成交后的相关费用收取及时间:
1、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向拍卖人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 0.6%收取。
2、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九、拍卖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进行交付,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所涉及的人员安全、消防、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交付后所涉及的流通和销售,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和使用,如因未遵守而引起的法律事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反悔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将该标的物再行公开拍卖,竞买保证金用于补偿拍卖人及给委托方造成的费用损失等,如再行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支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行为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计算,如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后仍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按上一条进行处理。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举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拍卖文件,并对自己参拍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认可拍卖标的物,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完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买,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竞买人在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踏勘、政策咨询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令其离开拍卖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顺序及加价幅度,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竞买关系已经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买受人。
九、本场拍卖标的如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达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拍卖完成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
十一、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和佣金等其他费用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的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未能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和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卖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四、如本拍卖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和执行。
十五、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面应在拍卖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拍卖人所在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拍卖图录
一、 拍卖标的物:
1.东临新区幼儿托育中心苗木一批,苗木(桂花)数量总计2325棵,起拍价:20.5万元。
2.东临新区高教园区苗木一批,苗木(桂花、樟树、石榴、红豆杉等)数量共计15195棵,起拍价:57.6万元。
二、图录说明:
本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书编制而成,所有文字之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已尽可能将信息公开,竞买人应对照清单实地踏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以现状交接为准。如果和本资料载明的有出入,由买受人和委托方另行协商,不影响成交结果。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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