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 12 月 17 日10:00在我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南丰县公务用车取消车辆2辆,分别为天籁、红旗车辆信息及起拍价详见清单,竞买保证金:5000元/辆。
二、报名方式:即日起标的物停放地展示并电话预约看样,经实地看车后的竞拍人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到账时间及报名手续办理截止至 12 月 16 日16:30止,只接受竞拍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并以确认到账为准。
三、保证金交纳户名: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青云峰支行, 帐号:3605 0185 0153 0000 0080;
四、公司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背山路3号;
五、咨询电话:13970482066黄。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规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拍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举牌应价。
三、本次拍卖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长且电瓶等零部件有可能缺失,委托人不能保证其完整性且不能继续使用,拍卖人已将车辆的现状、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鉴于二手车一车一况的特性,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察看拟拍车辆的外观、新旧程度,零部件性能、违章、权证状况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也可领取钥匙试车,知悉拍卖成交后车辆需要支付的车辆修理、零部件补齐、车辆过户等费用,一经举牌竞价视为了解、认可该拍卖标的物并接受本规则及其他特别规定的条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委托人,拍卖人不能保证车辆隐形故障,也不承担零部件的补齐、过户费用和落户责任。
四、若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被代理人及代理人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印。
五、拍卖会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委托方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人为参加竞拍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方式、更改加价幅度等。
七、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八、拍卖标的物如有保留底价,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件,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按照《拍卖法》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师不得公布保留价金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竞买承诺书》中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行完各项义务。
十、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账户退回;买受人的保证金在车辆下户后,凭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变更栏页到拍卖公司退回保证金。
十一、过户时间:买受人提取车辆及过户所需证件、材料起,在五日内自行办理完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所需各项费用,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按时办理完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及罚金标准(100元/车/日)计算缴纳违约金(逾期天数以登记证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十二、违约责任:拍卖会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的补偿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竞得价高于原竞得价的与违约方无关,再行竞得价低于原竞得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违约方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方追偿,重新拍卖时,违约方不得参加。
十三、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图录
一、拍卖标的物: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类型 |
注册日期 |
年检至 |
交强险至 |
起拍价
(元) |
1 |
赣F3987G |
红旗牌CA7165AT4 |
2013/09/06 |
2025.09 |
2025.09.24 |
3631 |
2 |
赣F9960G |
天籁牌EQ7203BA |
2007/11/30 |
2024.11 |
2024.11.28 |
2618 |
二、备注:
1、本图录信息是根据《评估报告》编制而成,图录表述和车辆状况如与现场实车有出入,以现场实车为准,拍卖人在开拍前进行公开展示,对上拍车辆不做任何担保,请竞拍人根据本图录领取钥匙实地看车,如有异议,应在拍卖会前书面告知并谨慎举牌,成交后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做改变,拍后无悔。
2、车辆存在或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车辆能否正常启动、是否发生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
3、车辆加装件归原车主单位所有。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竞买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于2024年 12 月 17 日10:00由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并承诺如下:
一、我已领取《第 850 期拍卖会拍卖文件》并仔细阅读,对举牌应价的标的物已察看无异议,愿意接受本文件中所有表述的条款。
二、我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三、我若在拍卖会举行前后有违背拍卖资料中的相关约定及违约反悔的,或有围标、串标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拍卖人没收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我竞买成功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场付清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佣金收取为成交价的10%,(其中佣金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超出800元的按成交价的10%收取)计算,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账号。
五、竞买成功后本人承诺:1、在移交后五日内过户完毕,逾期按100元/天/辆处罚,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六、移交后车辆的保管、人身财产安全、运输途中的安全等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有差错和损失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承诺方:
2024年 12月16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 12 月 17 日10:00在我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宜黄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赣F6797G,江铃全顺牌,注册日期2010年12月23日,起拍价:5986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二、报名方式:即日起标的物停放地展示并电话预约看样,经实地看车后的竞拍人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到账时间及报名手续办理截止至 12 月 16 日16:30止,只接受竞拍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并以确认到账为准。
三、保证金交纳户名: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青云峰支行, 帐号:3605 0185 0153 0000 0080;
四、公司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背山路3号;
五、咨询电话:13970482066黄。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规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拍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举牌应价。
三、本次拍卖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长且电瓶等零部件有可能缺失,委托人不能保证其完整性且不能继续使用,拍卖人已将车辆的现状、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鉴于二手车一车一况的特性,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察看拟拍车辆的外观、新旧程度,零部件性能、违章、权证状况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也可领取钥匙试车,知悉拍卖成交后车辆需要支付的车辆修理、零部件补齐、车辆过户等费用,一经举牌竞价视为了解、认可该拍卖标的物并接受本规则及其他特别规定的条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委托人,拍卖人不能保证车辆隐形故障,也不承担零部件的补齐、过户费用和落户责任。
四、若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被代理人及代理人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印。
五、拍卖会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委托方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人为参加竞拍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方式、更改加价幅度等。
七、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八、拍卖标的物如有保留底价,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件,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按照《拍卖法》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师不得公布保留价金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竞买承诺书》中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行完各项义务。
十、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账户退回;买受人的保证金在车辆下户后,凭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变更栏页到拍卖公司退回保证金。
十一、过户时间:买受人提取车辆及过户所需证件、材料起,在五日内自行办理完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所需各项费用,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按时办理完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及罚金标准(100元/车/日)计算缴纳违约金(逾期天数以登记证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十二、违约责任:拍卖会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的补偿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竞得价高于原竞得价的与违约方无关,再行竞得价低于原竞得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违约方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方追偿,重新拍卖时,违约方不得参加。
十三、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图录
一、拍卖标的物: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类型 |
注册日期 |
年检至 |
交强险至 |
起拍价
(元) |
1 |
赣F6797G
手动挡 |
江铃全顺牌
JX6546DB-M |
2010.12.23 |
|
|
5986 |
二、备注:
1、本图录信息是根据《评估报告》编制而成,图录表述和车辆状况如与现场实车有出入,以现场实车为准,拍卖人在开拍前进行公开展示,对上拍车辆不做任何担保,请竞拍人根据本图录领取钥匙实地看车,如有异议,应在拍卖会前书面告知并谨慎举牌,成交后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做改变,拍后无悔。
2、车辆存在或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车辆能否正常启动、是否发生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
3、车辆加装件归原车主单位所有。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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