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3月14日15:00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举行公开拍租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抚州市羊城路119号(抚州一中校区东门旁)共计7间商铺的五年期租赁使用权,竞租保证金:0.2万元/个商铺。明细如下:
序号 |
商铺名称编号
|
用途 |
面积
(㎡) |
起租价
(元/年) |
租期 |
1 |
羊城路119号2#
唱凯粉店 |
商铺 |
54.6 |
17100 |
五年 |
2 |
羊城路119号3#
小汤文具精品店 |
商铺 |
57.11 |
16110 |
五年 |
3 |
羊城路119号4#
毛毛小吃部 |
商铺 |
72.63 |
22770 |
五年 |
4 |
羊城路119号5#
毛毛小吃部 |
商铺 |
72.63 |
22770 |
五年 |
5 |
羊城路119号6#
早一点饭庄 |
商铺 |
38.84 |
10910 |
五年 |
6 |
羊城路119号7#
早一点饭庄 |
商铺 |
38.84 |
10910 |
五年 |
7 |
羊城路119号14#
健康密码 |
商铺 |
44.86 |
11340 |
五年 |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
三、报名须知:以上标的对竞租人有承租要求,详见《拍租资料》。即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有意者携身份证件及保证金进帐凭证到抚州市规划展览馆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截止时间以3月13日16:30前到账为准,只接受竞拍对象银行卡转账方式,凡现金进账或代为进账的视为无效)
四、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①、账号:151120091920009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②、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③、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五、联系方式:电话13970482066黄先生,地址:抚州市背山路3号。
六、监督电话:0794-8621299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拍租规则&竞租协议书
为了规范竞租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规条例,特制订本规则:
一、本次拍租会采用举牌应价的方式,以最高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租申请人必须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竞租保证金经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后方可参与举牌应价。
三、本次拍租商铺的移交均以现状为准,竞租人不可完全依赖《拍租资料》,对商铺现状含房屋结构、配套设施、面积参数、相关收费等情况须自行到现场踏勘,拍租资料未提及或未说明的标的瑕疵,并非不存在,拍租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全面阅读《拍租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公告报名截止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咨询。竞租人参与竞买一经应价或报价,即视为竞租人对应履行的义务及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得反悔,不得撤回,并对其举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双方要签字)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它所需材料,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租人同等权利和义务。
五、竞租前,如委托人需中止或撤回竞租标的,竞租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回(不计息),竞租人不得要求赔偿,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拍租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视现场情况有权决定拍租方式或更改加价幅度。
七、拍卖师宣布起租价,并声明加价幅度,然后由各竞租人举牌竞价,竞租人应按序应价,且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租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
八、为了防止竞租人恶意串通、垄断等行为,本场拍租会可设有保留价,保留价应用规则为:如竞租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人设定的保留价,拍卖师不得落槌,竞租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声报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租赁竞得人,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九、相关费用收取:竞得人向拍租公司支付五年租金总和的2%作为拍租佣金,佣金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交清。
十、标的物交付: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于交易中心挂网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后),并交纳租金及租赁押金。出租方按商铺现状交付竞得人,水、电等欠费由出租方结清。
如是原承租人竞租,则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竞租权。原承租人与出租方续签租赁合同并按约履行各项义务;如不是原承租人竞得,竞得人等候出租方书面通知办理标的物移交事宜,原则上不超过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租期和租金从标的物移接交之日开始计算,如需法院诉讼,以法院裁定后实际移交日期计算,出租面积内可拆卸移动的物品由原承租人搬走(但不能人为破坏房屋结构及装修)。如出现标的物无法移交等其他情况,已收取的拍租佣金不予退还。
十一、对承租人的要求:1、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必须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所有商铺不得经营属于国家三部委对中小学周边环境治理范围内的项目,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退押金并追究其责任;2、因政府对标的物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即刻终止解除,以实际租赁发生时间收取租金,其余租金退回,其室内装修损失由政府按适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加建任何建筑,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破坏性改造,如因经营需改建或装修,应提供改建或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要求委托方就装修、装饰事宜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4、租赁期满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搬离可搬物,不能搬离的物品全部归委托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人不做任何补偿;5、租赁期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二、竞买保证金退回规则:
1.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对流拍项目的参拍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流拍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对已完成竞买(租)报名、但未参加竞买(租)现场竞价活动的,其提交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按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退回办法处理;对参拍保证金多交了的金额,与未竞得人、竞得人办理退还参拍保证金时一并退还。
4.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十三、违约责任:①竞得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的;②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③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即视为竞得人违约并自愿放弃受让资格没收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剩余部分转至出租方做为其费用租金等损失。同时将该成交商铺再行公开拍租,重新拍租时,违约方不得参加。如再行拍租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由原竞得人支付,造成损失的,由原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四、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场拍租会资料及规则事项已阅,认同并无异议。
竞租人(签字及盖章):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拍租图录
一、拍租标的物:
序号 |
商铺名称编号
|
用途 |
面积
(㎡) |
起租价
(元/年) |
租期 |
1 |
羊城路119号2#
唱凯粉店 |
商铺 |
54.6 |
17100 |
五年 |
2 |
羊城路119号3#
小汤文具精品店 |
商铺 |
57.11 |
16110 |
五年 |
3 |
羊城路119号4#
毛毛小吃部 |
商铺 |
72.63 |
22770 |
五年 |
4 |
羊城路119号5#
毛毛小吃部 |
商铺 |
72.63 |
22770 |
五年 |
5 |
羊城路119号6#
早一点饭庄 |
商铺 |
38.84 |
10910 |
五年 |
6 |
羊城路119号7#
早一点饭庄 |
商铺 |
38.84 |
10910 |
五年 |
7 |
羊城路119号14#
健康密码 |
商铺 |
44.86 |
11340 |
五年 |
二、说明:
本文件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编制而成,房屋质量、建筑面积及室内配套设施如有出入,以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 3 月 14 日15:00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抚州市东临新区公路通道两侧约30米内绿化植被(构树、杜英、樟树等),共计1292.8亩苗木,起拍价226.24万元,竞拍保证金为15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各座落位置展示(请预约看样)。
三、报名须知: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有意者请持身份证、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以上各复印3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只接受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 3 月 13 日16:30时止,报名地点: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交易中心423室。
四、保证金交纳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其一):
①、账号:151120091920009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② 、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③ 、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五、联系方式:电话1397940910黄,抚州市背山路3号。
六、监督电话:0794-7825297。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须知
一、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参与竞买报名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以现场展示为准,文件所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在参与报名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多方了解,并进行专业审查,如有异议,在拍卖会举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拍卖人或委托方。
(二)竞买人在了解标的物的前提下,认可并接受拍卖文件的约定。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 3 月 13 日下午16:30分(以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只接受竞买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凡现金进账或代为进账的视为无效)。
三、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 3 月 14 日15:00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本场拍卖会的增加幅度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确定并实时进行调整。
五、拍卖程序
1、竞买人入场就座(拍卖会按时举行,竞买人请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行程,逾时不候);
2、委托方代表、监拍人员、现场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4、拍卖师选读拍卖文件中重要事项并宣布竞价开始;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6、拍卖师确认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邀价;
7、拍卖师连续三次念出最高应价而无人出更高价时,拍卖师落槌表示竞买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标的物设有保留底价的,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当众告知,具体方式为委托方在竞价前将保留价密封信函递交给拍卖师,拍卖师当众拆封但不能宣读出保留价金额,当场上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金额,拍卖师做出提示,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师方可三声叫价落槌。
落槌后,成交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落槌的法律效力。
六、重要提示
(一)号牌为竞买人唯一身份证明,不得转让、出借,请竞买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拍卖会现场拍卖师以号牌确认竞价过程及成交人,如出现号牌被他人恶意使用,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及拍卖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竞拍须知:
1、买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挖起运输完毕(除不可抗力外)。
2、拍卖标的数量数据仅供参考,具有数量、种类的不确定性,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自行勘查、了解标的物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应价或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不得反悔。
3、 交付后涉及的保管、挖起、装车、运输等费用及施工人员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
1.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对流拍项目的参拍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流拍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对已完成竞买(租)报名、但未参加竞买(租)现场竞价活动的,其提交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按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退回办法处理;对参拍保证金多交了的金额,与未竞得人、竞得人办理退还参拍保证金时一并退还。
4.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八、拍卖成交后的相关费用收取及时间:
1、拍卖佣金按“基础佣金+奖励佣金”方式收取,即基础佣金为成交金额200万元部分按0.6%收取,对成交金额超过200万以上500万以下(含500万)部分按0.5%收取;奖励佣金为成交金额超过起拍价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资产,由拍卖人向买受人按3%收取。未尽部分按文件执行。
2、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九、拍卖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进行交付,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所涉及的人员安全、消防、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交付后所涉及的流通和销售,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和使用,如因未遵守而引起的法律事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反悔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将该标的物再行公开拍卖,竞买保证金用于补偿拍卖人及给委托方造成的费用损失等,如再行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支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行为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计算,如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后仍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按上一条进行处理。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举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拍卖文件,并对自己参拍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认可拍卖标的物,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完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买,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竞买人在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踏勘、政策咨询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令其离开拍卖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顺序及加价幅度,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竞买关系已经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买受人。
九、本场拍卖标的如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达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拍卖完成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
十一、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和佣金等其他费用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的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未能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和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卖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四、如本拍卖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和执行。
十五、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面应在拍卖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拍卖人所在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图录
一、 拍卖标的物:
抚州市东临新区公路通道两侧约30米内绿化植被(构树、杜英、樟树等),共计1292.8亩苗木,起拍价226.24万元,竞拍保证金为15万元。
二、图录说明:
本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书编制而成,所有文字之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已尽可能将信息公开,竞买人应对照清单实地踏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以现状交接为准。如果和本资料载明的有出入,由买受人和委托方另行协商,不影响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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