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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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第812期)南城县建昌镇盱江步行街住宅
拍卖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4  7  4 15:00,在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盱步行街B12单元2成套住宅6间,房屋所在层数2/6层,建筑面积为752.9(现经营佳客来自助牛排和蛙香道自助火锅)整体起拍价:497 元,竞拍保证金20万元
房屋权证及建筑面积详情见《拍卖资料》。
 
 
 
 
二、展示、报名时间:即日起预约看样及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至 2024  7  3 16:30止。                                                                                                    
三、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和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2、竞买保证金进账户名: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①账户:3605 0185 0153 0000 008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青云峰支行;②账户:9360 0101 0001 0188 91,开户行:中国邮政银行抚州市分。
3、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报名时领取的《拍卖资料》为准。
、公司地址及联系人:抚州市背山路3号;黄先生13970482066。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二
 
 
 
拍卖规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买人必须是境内外合法公民及企事业法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拍卖人已将上拍店面编号、建筑面积、有无租赁、权证瑕疵以文字方式进行了告知和展示,有意竞买者在展示期间可领取本《拍卖资料》实地现场勘察标的物,对所拍标的的店面编号、建筑面积、有无租赁、房屋质量、配套设施一一察看,如有与本《拍卖资料》不符之处,应以书面文字方式反馈给拍卖人,一经举牌,视为已完全了解、认可所拍标的并接受《拍卖资料》相关条款的制约,应承担举牌应价后的责任。
有意竞买者竞拍前应去当地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咨询成交后不动产权办理或变更所需各项费用,对应承担的税、费有所了解并愿意接受。
四、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拍卖会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当天原账户退回(不计息);买受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当天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不计息)。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它所需材料,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买人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开拍前,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如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物,竞买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会如数退还(不计息),本公司不承担其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更改加价幅度,维护拍卖会正常秩序等。
八、拍卖方式: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九、保留价应用规则: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委托人可设定保留价,如有保留价,拍卖现场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信封,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
十、成交价款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三日内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交接事宜,由双方自行约定成交价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本次拍卖仅为通过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拍卖人不负责成交价款的中转。
十一、标的物交付:按各标段单元现状进行交付(有租赁合同的,委托人负责在成交后办理租赁合同出租人名称变更,原承租人参加拍卖,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移交之前水、电、物业等各项欠费由委托人承担。
    十二、不动产权变更事项:委托人提供过户材料、积极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证办理或变更事宜,具体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证所需费用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政策各自承担。拍卖人不承担办证的责任及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即视为违约人,违约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可将该成交标的物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成交价高于原拍卖成交价的与违约人无关,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违约人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人追偿,重新拍卖时,违约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竞买人参加竞拍,必须遵守拍卖会秩序和拍卖程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则事项已阅,认同并无异议。
竞买人(签字及盖章):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二
 
 
竞买承诺书及特别约定
 
我自愿参加 2024   7   4 15:00分由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组织812期)拍卖会,并承诺如下:
一、我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20   万元。
二、我已仔细阅读贵公司《第812期拍卖资料》,拍卖前对竞拍标的的现状已实地踏勘并无异议,并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标的具体情况及产权办理及变更事项,对成交后所应承担各项义务了解并愿意接受。
三、我知晓本次拍卖会仅为通过拍卖方式确定中标人,在竞买成功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本人和委托人办理标段房产的移交、成交价款的支付等事宜
四、标的物按房屋现状交付,移交之前的水、电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标的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保管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不动产权变更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办理所涉及的费用由委托人和本人按国家政策各自承担。拍卖人不承担相关的责任及费用
六、拍卖活动过程中如违反《第812期拍卖资料》中的相关规定,有围标、串标、拒交和拖延交纳成交价款或违约反悔的,愿意承担相应的处罚,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用于赔偿各项损失及费用。              
                        
承诺单位(人):
                              2024      
 
 
 
拍卖清单
一、拍卖清单: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盱步行街B12单元,2成套住宅6房屋所在层数2/6层,总建筑面积为752.9(现经营佳客来自助牛排和蛙香道自助火锅)整体起拍价:497
产权证编号如下:
1.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01号,B1单元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43.7㎡;
2.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02号,B1单元202号,房屋建筑面积127.74㎡;
3.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04号,B2单元202号,房屋建筑面积109㎡;
4.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07号,B2单元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0.69㎡;
5.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08号,B1单元203号,房屋建筑面积136.59㎡;
6.赣(2021)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514号,B1单元204号,房屋建筑面积135.18㎡。
二、拍卖清单说明:
1.本清单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委托拍卖清单》编制而成,竞拍人应对照清单实地反复多次查看,如对标的物有任何异议,请在拍卖会举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拍卖人,拍后无悔。
2.部分商铺在拍卖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竞拍人可向拍卖人或委托人索取《租赁合同》内容,清楚租期及租金价格。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承租人参加竞拍有优先购买权。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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